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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对炼钢企业提电价 每度上调0.1元
发布日期:2017-10-10
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,江西拟对全省短流程炼钢企业、窑径3米以下机立窑水泥生产线执行“限制类电价”,即生产性用电在规定目录电价外每千瓦时加价0.1元,执行时间为今年9月23日~12月31日。
此次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共有40家,包括11户短流程炼钢企业、29家机立窑水泥企业。此前,江西省发改委和工信委发布通知称,对高耗能、低产出项目坚决不予支持,对新建项目和扩大产能项目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。
江西鹰翔钢铁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:“省发改委的限制性电价措施不可避免地提高了我们的生产成本,对我们四季度的产量、用电量和利润都将是一个很大的冲击。”
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中心研究员姜克隽认为,现在国内一些高耗能企业已发展到不得不对其进行限制的地步,迫于供电紧张的压力,一些地方政府也对这些企业进行遏制,长期来看,这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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